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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0月起施行卫生服务新条例 到社区医院看病能省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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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7-31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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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南京7月30日电(朱旭东 周舒艺)市民到社区医院看病,可以享受到比医保更大比例的报销,而且治疗时首选的基本药品,最高只能按成本价卖给患者。到社区医院的看病花费,能比大医院省50%-60%。
《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条例》近日在江苏省十一 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获得通过,10月1日起施行。此《条例》对市民去社区医院看病可能享受到的优惠作了规定。
社区卫生机构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提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条例》专门规定,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凡是先到社区医院就诊的,社区医院应按当地政府规定,减免他们的诊疗费、挂号费。如果社区医院的服务项目属于医保基本保障项目的,纳入医保基金的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这些医院就诊,个人自付的就诊费比例,要比二、三级医院分别降低15%、25%以上。如果算上医保针对社区看病多报销的比例,患者到社区看常规病,总体费用要比大医院省50%-60%。
江苏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省确定的360种社区基本用药已基本确定下来,这些药由省内企业定点生产、定点供应、统一配送,省去中间环节差价,患者到社区医院看病,买的药最高也是出厂价;有的基本药物甚至是免费提供。
(xinyu摘自苏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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