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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包机飞去香港治疗 高额医疗费保险理赔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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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7-24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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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报记者 大秋 通讯员 宣蕾
本报讯 发生交通事故后找肇事方和保险公司赔偿似乎是合情合理的。然而,这位伤者带来的索赔单有点不一样,包含20多万元的“包机费”和30多万元在香港医院的医疗费。看到这么高额的医疗费,肇事方和保险公司傻眼了:这样的 高额医疗费,我们需要买单吗?
2008年1月3日,工业园区星州街上,一辆重型作业车与一辆小车相撞,造成小车上的三名外籍乘客受伤。经过工业园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重型作业车的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交通事故发生后,其中的两名乘客先后在苏州和上海的医院治疗,还有一名10岁的小男孩先是在苏州工业园区一家医院救治,后来又“包机”飞到香港治疗,最后回到上海的医院治疗,一共产生了581660.1元医疗费用。其中,包机费39100美元,在香港的医疗费是321715港币。看到如此高额的赔偿金,肇事方和保险公司都傻眼了,当然也没有同意支付。于是,3名伤者将肇事方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
日前,工业园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对于包机去香港治疗,原告方有自己的说法,事故使10岁小男孩的脑部受到了损伤,为保证安全和治疗的有效性,由国际组织SOS出具了证明,按就近原则去医师专家比较好的香港的医院治疗。
显然,原告方的说法,肇事方和保险公司并不赞同。肇事方认为,医药费的发生,应经过相关机构认证,没有认证的不能作为证据,且需要提供原件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而且不认可包机费作为医疗费的一部分。保险公司则认为,伤者是自愿转院,但医疗费应按国家标准在合理范围内承担,且原告在香港发生的医药费用并没有自己支付,都是国际保险公司承担的。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将择日宣判。“包机飞去香港治疗”产生的高额医疗费,保险公司和肇事方认不认账,商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xinyu摘自城市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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