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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企业开始年检 为您解答年检注意事项
(2008-2-27 09:51)
 
  3月1日至6月30日是企业向工商部门申报企业年检的时间,为帮助企业进一步了解年检的有关问题,本报记者专程采访了苏州工商局企业处王义发处长,请王处长解答了年检的有关问题。

  记者:一年一度的年检就要开始了,请问王处长,2007年度年检哪些企业必须申报年检材料?

  王处长:凡2007年12月31日前在苏州工商局及其下属各直属局、分局已办理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都是2007年度年检的申报对象。

  记者:年检期限是3月1日至6月30日,2007年12月28日设立的企业与2008年2月20日设立的企业是否要参加07年度的年检,这是有些企业经常搞不清的问题。

  王处长:只要是2007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企业都是2007年度年检的申报对象,所以前者需要申报。而后者不需要申报。

  记者:苏州城区连工商所在内有许多工商部门,有些企业不知去哪里申报,常常走错门,能否请王处长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王处长:通俗地讲,哪里领照就到哪里申报,你是在沧浪工商分局领的照到苏州工商局来申报肯定就错了,同样在苏州工商局领的照到沧浪工商分局申报年检也是不行的。苏州工商局发照的企业应当直接向苏州工商局申报,各区分局发照的企业到辖区内工商所申报年检。

  记者:王处长你这样一解释就很清楚了。企业除了直接到工商部门申报,是否也可以通过网上申报?

  王处长:是的。企业可以通过网络申报年检材料,等预核通过后下载《年检报告书》再到工商局办理手续,这样可以减少上门申报排队等候的时间。我们工商信息网的网址是:

  www.jsgsj.gov.cn

  记者:有些企业对提交常规的年检材料是清楚的,但哪些经营范围需要提交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不是很清楚,有时会因这个原因跑好几次,能否请王处长谈一下这个问题。

  王处长:企业经营范围中属于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必须提交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并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复印件。通俗地讲,企业在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前需要办好的那些许可证在年检时就要提交相关的复印件。

  记者: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但2006年好像没有执行,2007年度年检哪些企业要提交审计报告呢?

  王处长:是的,2006年度年检时,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通知,只有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需要审计的企业提交了年度审计报告。根据省工商局的通知2007年度年检时需要提交审计报告的对象不变。

  记者:据说今年的年检企业先要办理营业执照注册号的更换手续,请问王处长是这样吗?

  王处长:是的。今年在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下,全国将更换营业执照的注册号,赋予每个市场主体一个唯一的且终身不变的注册号。今后企业从苏州迁到北京,发证机关换了但注册号是不换的,这一点同我们的个人身份证是一样的。企业要先办理了注册号的更换手续才能办理年检手续。

  记者:那企业不是很麻烦,跑了注册部门又要监管部门?

  王处长:这点请媒体给我们作一个宣传,苏州工商部门一直以民为本,在这次换号与年检中,会将困难留给自己,将方便让给企业。具体来说,有条件的受理厅会同时办理营业执照注册号的更换与年检手续,不能直接办理的实行对外由受理年检人员一人负责,对内按分工实施的工作制度。

  记者:我有一问题想顺便问一下,企业的注册号更换后,与原先的注册号不一样了,会不会影响企业在其他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王处长:我想应当会的。因此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在给企业办理注册号更换手续后会出具一份法定的证明文件,凭这个文件到相关部门办理好相关手续后就应当不受影响了。
 
(xinyu摘自城市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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